(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查报告; (四)、企业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包括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 (五)、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产品工艺流程图和关键加工环节信息; (六)、申请备案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企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来源和使用方法等资料; (七)、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其他特别许可规定的,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八)、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基本情况; (九)、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