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给女方的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5-01-03 14:02: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彩礼是在登记前送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需返还,如果是在登记后送的,属于共同财产,夫妻离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回答2:

这个不一定。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或者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结婚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并离婚的
男方可以起诉要求女方退还大部分彩礼。

如果您再无其他疑问的话,望采纳,希望下次还能帮到你。

回答3:

我也是个女的站在公正的立场说事的话这笔钱理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因为女人和男人一样情感上生理上都需要找伴侣成个家生个娃,凭什么女方要纯赚男方的血汗钱呢?,如果达不到她心中的高额数目难不成她今生就守寡或做尼姑吗或找个充气男来慰籍生理饥渴吗?希望全社会都来抵制女方狮子装大口的歪风邪气

回答4: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赠予。

回答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己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己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更多问题请咨询深圳专业婚姻家庭团队深圳马成律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