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店里做了20天的导购员,签了合同,因家里有事,不做了,店主说我没有工资,请问我有工资吗?

签合同的时候,我没有看内容
2024-12-25 07: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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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公司的做法很明显不合法!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员工的赔偿要优先清偿。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工资的!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律师帮忙,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