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提供的免费的午餐属于个人应纳税所得的范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当说明的是,根据税法规定,除用于个别或部分困难职工的救济之外,企业从应付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个人的福利,均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职工从公司获得的免费午餐,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公司代扣代缴。
以白条作为列支的凭据是不符合现金管理制度的,但由于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免费午餐是从公司计提的“应付福利费”中开支的,对企业所得税没有影响,所以税务机关只能对企业的不规范作法提出意见,无权作税务处理(但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像公司免费提供午餐这种是不是属于对员工的福利,直接计费用,就不用交个税了呢——如果以办公费、招待费等名义入账,可以不计入个税的应税收入
在实务中要看你的具体处理情况
1、如果公司已补贴的形式,并在工资里一起发给员工,这样是要一起代扣个税的
2、如果是从员工的工资里扣下来,去统一订餐或者支付餐费,这样这部分钱不用交个税
3、如果单独以报销的形式给员工,按照正式的规定也是要扣个税的,不过实际中一般都不申报,税务局也没有严查
应该是不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