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厂里上班没有辞职就走了可不可以拿到工资?

2024-12-27 18: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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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拿到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同时依据《合同法》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再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是法定的义务,但劳动者若因未依法定程序或合同约定离职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是可以追溯经济赔偿,并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20%。

扩展资料:

辞职的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2:

  一、没有告知工厂就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承担责任和劳动者应得工资各是一个法律关系,不影响工资的结算,也就是说“各算各的账”。
  三、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继续用工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过,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有一年时效限制,超过时效法律不支持。
  总结:工资你该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律责任也该承担,如果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你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回答3:

你好,按法律规定,你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应得的工劳动资的,如果单位不给,建议你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4:

工作了就应该有工资,与签没签合同无关,不过还要看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一般单位规定旷工离职有扣罚、没办理离职交接暂不予支付,交接后再支付。

回答5:

可以的,如果公司不给的,你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或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