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车祸事件,但车主一直不给予赔偿怎么办?

2024-12-20 08: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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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车主不赔偿,可以先要求交警部门出具医疗费垫付通知书,联系车辆保险公司,由交强险先赔付一万元。之后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或者起诉。起诉的话可以去法院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建议请律师或者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因为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比较复杂。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①和解:双方对赔偿协商一致,达成和解。
②调解: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交通事故案件或财产损失已经被双方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的,可以选择在交警的调解下解决。
③诉讼:受害者去法院起诉,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回答2:

根据楼主所述,现做如下回答: 既然交警部门已经认定责任对半,那么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具体的赔偿额度不是只有20000或者你想要他赔多少就赔多少,当然,你们协商赔偿事宜法院不会干涉,若协商不成,那么楼主可以准备证据走司法途径,拿着责任认定书直接去起诉吧。 法院会根据责任认定书的情况来划分责任,但是认定书被告也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具体的情况要看对方律师如何反驳。一般情况下被告律师不会要求重新鉴定但会从赔偿范围上来辩护,力求减少赔偿数额。所以楼主要做的就是尽量搜集、保存好所有的医疗花销,病例、发票、药具单等。 赔偿范围: 根据责任认定书划分权利义务,那么楼主为此次事故的所有必要花销,其中一半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超出的不必要费用不能主张。 另外提醒: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权利人主张赔偿应该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一年。此为诉讼时效,超过一年没有起诉的,法院可以不予受理,通俗地说,楼主就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3:

告诉你,交警事故处理中队里面负责处理你这件案子的警官有受贿的嫌疑。 你是过马路小车把你撞倒并造成伤害,你也就是横穿马路,不谈以人为本的原则,给你定责,也只能是次责。而且交警也经过检验说车主的车子的制动不合格,怎么会还是你们各50%的责任!还有事故双方没有调解成功,当事的车子是要一直被扣在交通事故处理中队的。你也应该是马上送医院治疗,把你医治好了后再来谈再来调解(当然你住院的所有费用都是对方先垫付)。 建议你先去找处理你们这起事故的警官,问他给你定50%责的依据是什么,对方的车子有没还扣在交通事故处理中队。直接对警官反映车主无诚意了结这桩事故,问警官怎么处理。如若敷衍你,你可起诉,只需要交警给你的责任认定书,和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的复印件(这些在警官那里都有,你只说要起诉,他会给你)而且哪个警官你也可以到他们的廉正科或投诉科去投诉他。这样你的饿事情应该会有个好的处理结果。祝愿早日康复!

回答4:

要有本地公安交警大队开出的责任鉴定书和医疗清单,他不出钱可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5:

朋友听你所诉你也有不对的地方,他既然已经给了你两万那算了吧!要是当时他把你撞死了你们要钱何用?你应该感到幸运而不是抱怨,想开点,退一步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