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行政行为,法院作为司法部门无权直接变更认定书的内容,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认定书只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一个证据,如果有充分证据,法院可以不采信认定书,而不是更改认定书的责任划分。
法院有权更改事故认定书内容的(部分和全部)。主要根据各方提供证据,所谓举证倒置,肇事人有证据证明无责或者责轻又诉讼方式到了法院就很有可更改认定书!
在民事诉讼中,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一般证据,法院可以不认可,并重新认定。你的主张能否被法院支持还要看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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