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法拘留他人么

2025-01-05 19: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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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愿不属于非法拘禁,是否自愿应听被害人的说辞。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回答2:

1、应该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或者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才构成本罪。
2、楼主主观上也不存在非法拘禁他人的意图,只是出于想诉诸小偷家长的方式来解决,才拖延了扭送的时间。
3、不过殴打小偷的行为是不对的,如果对其造成人身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回答3:

你们没把他打太惨吧???
非法拘禁的话 他被你们关那是自愿的吗? 比如是不是 你们想送他去派出所 然后他提出由他父亲保他 并自愿留在那等他父亲?
还有 在关押期间你们有揍他吗?
一般他没受太大伤的 情节轻微 应该不构成犯罪~~个人观点 你们若真被起诉了 那当然得找律师~~

回答4:

啥了他!

回答5:

根据你们的情况应该不是非法拘禁。
这是民法上的自助行为(或自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