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卖房时按建筑面积卖,签合同时却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2024-12-18 04:59: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有什么影响,只是价格问题,房产证是写建筑面积,物业费也是建筑面积,二次卖房也是建筑面积,一切以房产证为准,房产证写多少就多少,开发商一般这样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要不就是赚差价,要不就是避税,第二种可能不大

回答2:

[em388] 俺还以为是按开盘价算呢,原来是按开盘价(4000)*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合同价(4600)啊!换汤不换药,没关系啊,以后买的时候总价合适就行了![em369]

回答3:

如果是按套内面积算的话,才3600-4000,那还真不贵啊![em346]嫩们捡便宜了![em370]

回答4:

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是讲究的一房一价,按房屋的总价计算,至于分摊后按套内算单价还是按建面算单价,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或标准,开发商为随合消费者心理按建面或套内宣传单价都是可以的,合同一般由开发商按房屋总价标准建面或套内,购房自己怎么看待不过是购房者的一厢情愿罢了。
不过在涉及房地产主管部门收费项目、地税局征缴交易税收等方面,都是要以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回答5:

套内建筑面积?听说国家提倡来,但是没有在我们烟台见过吧,是否就模糊了公摊面积的问题?另外,我猜测这对开发商也是有利的,是否政府方面开工时候的收费根据这个面积收的?关键将来房产证面积是哪个?也涉及到开发公司和业主的缴费数额。楼主的问题我认为不是很关键。关键在于他们赠送这么多以飘窗和入户花园、内阳台名义的面积,严格来说是违规的,还有合同上怎么注明将来包起来的规定和责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