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正确做法:7月所属期,8月所得,9月申报按照2000元标准8月所属期,9月所得.10月申报按照3500元标准. 9月所得,在9月申报,按照你专管员的说法.报0,在10月再报一次完整的是可行的.因为本身来讲.9月所得,是在10月申报的.. 至于分袂YOYO 你专管员或者咨询员叫你不用申报的做法是错误的.
既然问了123662,那就没问题的,你确定是零申报吗?我打过电话问,咨询员告诉我不用申报,连零申报都免了,是这样吗?
不是9月份发8月份还是旧制度交个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