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婚但没有结婚证,还生了一个小孩。男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请问可以控告他使用家庭暴力吗?

2024-11-26 18: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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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依据你上述所说,两人虽举行了事实上的婚礼,但却没领结婚证,虽构成事实婚姻,但法律上是不承认的,属于同居关系双方,而男方有暴力倾向,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女方可以举证证明经常受到男方的殴打、虐待等,至于证据可以是人证如邻居的证言,亲朋好友的见证,物证如男方殴打虐待女方时其使用的工具等,另外还有书证如医院的相关诊断书等。基于上述,两人可以协议解除同居关系,也可以提起诉讼到你们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两人同居关系。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适用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应当视为婚生子女,以婚姻子女对待,孩子的抚养权的判断法官会考虑孩子跟谁在一起生活较为有利等因素做出判断的,上述你说男方有暴力倾向,而且嗜酒如命,另外孩子又小,一般会判给女方的,还有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双方之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应当平分,女方还可以要求一定数额的补偿,如果女方直接抚养孩子的,男方应当负担一定的抚养费用的,

回答2:

什么家庭暴力啊,定性就不准确,现行婚姻法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两人只是同居关系,那么男方使用暴力殴打女方,应以故意伤害来定性,如果女方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势,男方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至于两人所生育小孩,可以协议或诉讼,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回答3:

家庭暴力打110报案,非婚生子是另外问题,去法院起诉要抚养权

回答4:

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