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你报名的学校的教务部门开据加盖公章的证明,然后联系4、6级考试委员会打电话说明情况,可能要填写补发申请表,按照要求邮寄到有关部门。然后等待就可以了。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联系方式 : 上海邮政信箱30-14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2203室
邮编:200030
电话:(021)62932756 传真:(021)62826622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72338
分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北京地区考生可拨打声讯台9516888199咨询四六级相关问题
可以补的。
一、 CET考试成绩证明
1.成绩单遗失不予补发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请补发CET考试成绩证明,且仅限2005年(含)以后的考试成绩。不再对2005年以前的考试成绩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2.【申请】: 提供 1)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说明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的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
3.【受理时间】: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4.【申请方式】:以挂号信将条款{2}规定的申请材料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时附寄【特别提示】所要求的贴足邮资的回函挂号件信封。
二、申请成绩核查
1.【申请材料】:1)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说明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的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时间以邮戳为准!)。
3.【申请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4.【反馈方式】:考委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5.【特别注意】:成绩核查内容为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
【特别提示】 为使考生能够及时收到回函,除提交所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外,请务必同时附寄回函信封。注意事项如下:
1. 回函信封必须填妥回函通讯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及个人的联系方式。
2. 回函信封并贴好邮票。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一律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