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律师好。龚律师好。一审、二审败诉,申诉至省高院,省高院再审裁定:由二审法院再审,二审法院再审裁决

2024-11-30 13:50:09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1、如果上级法院再审裁决:撤销一、二审判决,终止原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的话。一审法院只能适用重审程序,而不是再审的。
2、上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再审后,撤销了原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再审程序即告结束,
案件恢复到原告起诉时的初始状态,一审法院应按照一审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按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判决等程序依次进行。当事人(包括新增加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