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的经验,楼主你所说的应该有偏差。打掉两颗牙,经法医鉴定是有可能构成轻伤的。根据法律规定,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造成轻伤的,行为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从你的字面来开,我觉得你的朋友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有可能构成轻伤,公安机关可以对此事进行调解,所说的一万元应该是赔偿给对方的医药费等项目,而不是罚款;若你的朋友拒绝这样的调解结果,对方应该会要求追究你朋友的刑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就必须根据受害人的要求对你的朋友执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只是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违法人的临时羁押,不是处罚的一种。你看一下是不是这种情况。
先报警,如果双方都没有伤,派出所会教育后释放,如果一方有伤,一方无伤,协商医疗和赔偿等善后事宜;把谈话和协商内容写成笔录,双方过目后确认签字; 一方或者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通知家长前来领人;双方都是成年人,教育后释放;致人受伤者涉嫌刑事犯罪的,送往看守所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处理是不合法的。派出所是没有权限直接作出这样巨额的罚款的,同时不交罚款就拘留的说法明显是违反规定的。你可以到当地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方跑过来打你,你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