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如果是那个男的的话他想让谁走都可以,关键是一日夫妻百日恩,一般做不出来,这就要看他们自己怎么处理了
法律上并不存在上门女婿这种说法,这个案例应该适用旧的婚姻法的规定,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已经完毕,财产归男方所有,也就是说在当初被分割的财产是完全属于男方的,与女方以及女方家属没有任何关系,假设一套房子为例,假如男方上门女婿,离婚后房子归男方,而女方父母也住在这里,此时男方不但可以要求女方离开,同时可以要求女方的父母离开,因为公民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这个案子可以直接交到法院处理
1、办了离婚手续,才算离婚。
2、财产分割协议写了,要经法院判才生效。或者公证也行。
3、两个孩子,无论法院判谁抚养,对方都得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8岁。
4、女方在家中没有财产了,如果认为判决有失公允,可以申请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