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签订之后,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该修改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