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acco125125 老师:关于会计处理问题

2024-12-20 0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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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和税法的有关规定:

1、商品退货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等科目

这里,原开具的相关发票必须收回,或者凭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单减记销项税额

2、商品修理
借:营业费用 等科目
贷:原材料 等科目

该修理费用,可以依法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商品更换
同品种、同规格的商品更换,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只需在库存商品仓库台账中记录商品的更换出入库即可。

此情形,不涉及增值税。

4、减免所得税
按照减免后实际应当交纳的所得税数额入账即可。

对于先征后退(返)的所得税,应当按照实际应交的所得税数额入账,待实际收到退(返)回的税款,再冲减当期“所得税”科目(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该退(返)回的税款,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