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支票背书转让怎么记账,如何做会计分录

2024-11-25 20:45: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先记应收票据增加,后附复印件,转让给其它企业时记应收票据减少,如收到时;

借:应收票据

货:主营业务收入等

转给其它企业时:

借:原材料等

货;应收票据

没有被银行入帐的支票,又收回到出票公司,或又换发了新支票,原支票可可以作废处理。

如果拿到转账支票是直接转让给客户的话,就按现金方式做并备注说明。所附单据依公司付客户现金时应给提供的单据。如是打收条的话,那就在收条上也注明下。

扩展资料:

应收票据的到期日应按不同的约定方式来确定。如约定按日计算,则应以足日为准,在其计算时按算尾不算头的方式确定。例如4月20日开出的60天商业汇票的到期日为6月19日。

如约定按月计算,则足月为标准,在计算时按到期月份的对日确定,若到期月份无此对日,应按到期月份的最后日确定。例如8月31日开出的6个月商业汇票,到期日应为下年2月28日(若有29日为29日);若此汇票为8个月时,到期日应为下年的4月30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票据

回答2:

1、支票背书转让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收票人)

贷:应收账款(出票人)
2、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转账支票是一种最基本的同城支付结算业务品种,只能用于本地(已可以异地转账)。

回答3:

这种情况不做帐处理,因为银行存款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增减变化。

回答4:

可以先记应收票据增加,后附复印件,转让给其它企业时记应收票据减少,如收到时;借:应收票据
货:主营业务收入等
转给其它企业时:借:原材料等
货;就收票据

回答5:

我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