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是没交付租金,现在不想租了算违约吗?

2024-10-28 08: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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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算是违约的。依法签订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新合同规定的义务。单方面不愿意履行合同,确为违约行为。鉴于毁约对租户没有损失,而房东到法院起诉租户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性较小。因此租户违约的成本很低,但仍建议与房东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双方间的争议。
法律分析
如果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租户也愿意支付解约违约金,租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如果房东要求租户足额支付违约金,而租户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可能不被法院支持,因为通常情况下以一个月作为违约金为相对公平合理的数额。租房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租房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因此,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回答2:

1.依法签订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新合同规定的义务。你单方面不愿意履行合同,确为违约行为。
2.鉴于你毁约对你没有损失,而房东到法院起诉你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你违约的成本很低,但仍建议与房东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双方间的争议。

回答3:

算是违约的
但是
合同上会有所规定的条件
如果是特殊状况那么房东应该退回剩余的房租与抵押金
但是只是你单方面的退租
那么就是你自己违约
其实
情况都是双方规定的
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拟你与房东去好好协商

回答4:

你签合同时交押金了吗,一般情况下这个押金就是违约金,别人不会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