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如果那些学生都已满16周岁,要对故意伤害负刑事责任。
2、如果学校有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先去公安机关报案,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4、提起公诉后,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赔偿。
5、建议请专业的律师,能够更好的主张权利。
希望能够帮到您!
您好:建议到公安机关报案。对方已满16岁则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且如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行为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部分则由于其属于为未成年人通常情况下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学校未尽到监管职责,也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内脏出血,脾脏摘除,属于重伤害了,马上到公安局报案,那4个学生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等公安局立案后,可以跟行凶者进行谈判,得到一定赔偿后去谅解行凶人(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从轻情节之一,行凶人的家庭一般都会进行赔偿的)
诉讼阶段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因为学校管理不善,也有一定的责任。
你这个案子案情比较复杂,建议你在当地请一个律师。
报警吧报警吧报警吧报警吧报警吧报警吧
一般学校跟附近的派出所都是有关系的,建议要求市里面的派出所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