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含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招收的和从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培养的后备军官。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完成规定的学业和军政训练任务并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选拔和招收国防生的基本条件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国防生的条件
国防生招收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0日)。
3、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二、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的基本条件
选拔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符合保送条件被保送入学的在校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其条件是: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完成规定的课程,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4、年龄条件: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的年龄分别不超过25,30,35周岁;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6、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享受社会义务性奖学金(已定向培养)的学生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经过组织推荐,填写《国防生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政审、面试和体检。
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者经组织审批后确定为国防生。国防生必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国防生的招生程序编辑本段 ①学生填报国防生志愿(学校对报考国防生分专业设有专门的志愿代码)。
②政审、面试、体格军检与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有关程序同步进行。
③国防生的录取批次定为提前批。 国防生的权利和义务 《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规定国防生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
1、 热爱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不参加除中国共产党以外的民主党派和宗教组织。
2、 自愿将本人学籍档案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履行义务担保,由学校和军队共同保管。
3、 及时向军队驻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汇报个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4、 参加军队组织的军政教育训练活动,达到考核标准;在军政训练期间,接受军队实施的准军事化管理。
5、 在学制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毕业时要求达到军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相关规定。
6、 不得转学和留学、退学、停学、休学。
7、 经军队同意,可改学专业、选修第二专业、提前毕业和报考硕士研究生(含推荐研究生)。转学的专业、选修的第二专业应是军区部队紧缺和急需专业。提前毕业者在校学习时间应不低于三年,并取得学位证书。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学习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取得国家公共英语四级证书;报考院校应是本校、军队院校或与军区签约的其他地方高校;报考的专业应为本专业或军队认可军区部队紧缺的其他专业;学校确定录取后,拟学专业宜补充技术岗位的,可在办理入伍手续后,以军队干部身份直接攻读,毕业后根据部队需要分配到部队相应岗位;拟学专业宜补充指挥岗位的,在征得学校为其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前提下,应到部队工作1至2年补充必要的任职经历后,再继续攻读。
8、 毕业时服从军队分配,到师以下部队指挥或技术岗位工作;在部队工作年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
9、 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该协议内容由南京军区政治部干部部后备军官选拔培训指导办公室提供)
注:《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具体由各大军区级政治部干部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同军区制定的协议书会有所区别。
选拔在校国防生的原则和范围
(1)从高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应着眼于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重点选拔培养部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适量选拔培养初级军事指挥人才。
(2)选拔范围以理工类专业学生为主,兼顾文史类等其他专业的学生;以设有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简称选培办)的高校为主,根据需要也可从其他签约高校中选拔。
(3)选拔对象应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被录取,或符合保送入学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从二年级学生开始选拔,研究生一般从一年级选拔。在高校享受其他定向专业等义务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选拔。
(4)鼓励优秀学生参加国防生选拔。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特长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毕业后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部队工作的学生优先选拔
对国防生的体检要求是:身体健康,原则上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主要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62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视力标准为每一眼裸眼视力在4.8(0.6)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无红绿色弱、色盲;无传染性疾病等
国防生与普通大学生有何不同
抓好国防生(包括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国防生)的在校军政训练和日常管理,掌握国防生的思想和学习动态,注重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军政训练任务的同时,利用寒暑假组织国防生到部队参观见学和实践锻炼,增强他们对部队的了解。国防生毕业时应具备军队干部的基本素质,能够基本适应岗位任职的需要。
国防生在培养期间实行全程筛选。高校和选培办进行跟踪考察,建立培养考核档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登记表》。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应取消国防生资格。
国防生与军校生的区别
军校生在军队院校学习,入校经复查复审合格后,即取得学籍和军籍,开始计算军龄。在校学习期间不缴学杂费、生活费、住宿费,实行军队供给制,统一着制式军装、佩戴学员肩章,每月领取津贴费。
国防生在地方普通高校学习,在校学习期间,每年享受一定数额的国防奖学金,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由军队进行必要的军政训练(所需服装由军队发放),毕业后入伍到部队工作,任命军官职务,军龄自毕业后入伍报到之日起算。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不得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外,享有与国家统招生同等的权利。
国防生不同于普通大学生的课程
如果你能成为一名国防生,你就有了与其他普通高校大学生不同的以下13门科,它们分别是国防建设、军事法概论、人民军队导论、军人心理学、革命军人思想品德修养、军队基层文化工作、军事体育、队列、军事基本技能、军事思想、战争简史、军事高技术概述、军事领导科学与方法。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的待遇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第一年为见习期,军龄自入伍报到之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工资待遇按照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与部队同级干部享受同等待遇。如:按照部队干部假期规定,家在驻地的干部,每年可休20天军官假;家在外地的干部,未婚的每年可休假30天,已婚的每年可休假40天;职(级)别或专业技术够条件后,家属或其本人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即可办理随军手续,将户口迁至干部所在部队驻地。按照军队住房改革规定,军官可以按相应职级租住营区相应面积的公寓房,并享受住房补贴,用于自购住房。 国防生待遇编辑本段 ①对录取的国防生,由招生高校、部队和学生本人三方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每人每年10000元的国防奖学金(若提高奖学金,按新标准执行),同时也可享西华大学其它各种非义务性奖学金。
②军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安排国防生军政教育训练及到部队参观见习等。
③国防生毕业时,可在服从部队需要的前提下,在部队所辖的作战部队、研究所、院校、后勤、装备技术保障单位选择工作岗位,正式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部队军官,享受同地区同职级军官待遇。
长安大学武警国防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基地5月24日在长安大学成立。从2004年起,长安大学作为武警部队依托普通高校培养干部的学校,将采取招收国防生、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直接接收应届毕业生入伍、选送现役干部入学深造等四种模式,为武警部队培养干部。今年首届国防生班计划招收180名。这些国防生在校期间,在享受国家计划生同等待遇的同时,还享受每人每年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据了解,该基地是我国武警部队继云南大学基地、复旦大学基地和湖南师范大学基地之后又一个担负培养高顶尖武警干部的专业定点大学。
根据协议,从2004年起,长安大学将采取招收国防生、直接接收应届毕业生入伍、选送现役干部入学深造等模式,为武警部队培养干部。武警部队在长安大学设立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在校生中确定的培养对象和招收的国防生进行考核、选拔、军政训练和毕业后的分配输送工作等。据悉,今年长安大学首届国防生班计划招生180名,其中土木工程专业140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40名。
今年,武警部队将依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长安大学等12所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1100名,其中面向我省招收国防生63名。这是记者昨日从武警部队驻长安大学选培办获悉的。
据了解,武警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今年计划依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长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辽宁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等12所普通高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63名。专业涉及哲学、法学、行政管理、电子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地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公路工程、资源勘察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等专业。
凡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品德优良,年龄在2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的我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仅限男生)。
据悉,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部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可享受非义务性奖学金。国防奖学金目前暂按每人每年10000元发放。考生政审、面试和体检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应届毕业生混合编组、同步进行。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培养目标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政治、年龄和身体条件符合《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由武警部队根据培养目标、国防生本人所学专业和个人素质特长,按协议定向派遣到武警部队担任警官。毕业入伍的国防生,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大学本科毕业的国防生,一般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警衔。
中国最早拥有国防生的大学是复旦大学。该学校于1999年与武警部队签署协议并招收国防生,其体制与一般国防生有所不同。凡是复旦大学的国防生,可于入校之时取得军籍,获得与部队院校学院类似的待遇。学费、书费、住宿费、水电费等一系列费用均予以免除。1999年至今,已招收新闻(1999、2003、2005)法学(2002)中文(2001、2006)哲学(2000、2007)计算机(2004)等批次的国防生,每批30-40人不等。近年来由于招收国防生的学校日渐增多,以及其它的一些原因,生源已显不足。从2008级中文系国防生入学起,“入学即入伍”的体制被废除,新一届的国防生与其他学校的国防生享受同等待遇。
另外,国防生并非毕业即就业,必须要到各军队院校集训10个月方可,服役期限最短按照相关规定自军龄起算起8年。 国防生的违约处理 在享受国防奖学金期间或毕业时不履行协议的学生,认定其违约。违约者必须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并应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因《国防奖学金发放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三)、(四)款原因被淘汰的学生,除退回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外,还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个别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因《国防奖学金发放和管理办法》第(五)款被淘汰的学生,需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因《国防奖学金发放和管理办法》第(六)款原因被淘汰的学生,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对违约学生的处理,由选培办和高校共同负责,并报上级主管理部门备案。国防生可报考研究生的单位名单 一、普通高校(112所)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河海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石油大学(华东)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兰州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燕山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大学
中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沈阳理工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 南京邮电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宁波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集美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东华理工学院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南昌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聊城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南华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广西大学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西华大学 云南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邮电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大学 新疆石河子大学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含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招收的和从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培养的后备军官。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完成规定的学业和军政训练任务并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招收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
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品德优良,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年龄在2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
准》。
报考国防生的主要程序:
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有关高校招收国防生的专
业。达到报考高校在本地体检面试分数线的考生,由省军区按照有关规
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政审结束后,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
生政治审查表》。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审和面试合格
者,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
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审和体检均合格考生的有关材料
装入档案,并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
据。国防生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选培办协助。录取的国防生统考
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报考高校在招生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国防生录取工作的规定:
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国家规定保送生条件和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
招收国防生报考条件,且填报了国防生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
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体检合格后,可免试保送为国防
生。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含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招收的和从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培养的后备军官。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完成规定的学业和军政训练任务并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要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由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批准。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推荐。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由录取单位办理入伍手续;被军队签约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国防生,或者在校学习期间已经取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硕博连读资格的国防生,本科毕业时应当确定接收单位,先到军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再以军队干部身份攻读研究生,工作期间有关招生单位保留新生入学资格。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国防生的条件
国防生招收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0日)。
3、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二、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的基本条件
选拔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符合保送条件被保送入学的在校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其条件是: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完成规定的课程,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4、年龄条件: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的年龄分别不超过25,30,35周岁;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6、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享受社会义务性奖学金(已定向培养)的学生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经过组织推荐,填写《国防生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政审、面试和体检。
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者经组织审批后确定为国防生。国防生必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一)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三)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四)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五)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毕业后拟分配到军队专业技术岗位的国防生,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