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领料员在领料时(按《不良品处理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第1,2条操作),必须初步判定货物质量,绿色、浅蓝色标识货物为合格货物可直接领用;黄色标识为待判定货物,若仓库或品检部门可发放此类货物,需通知主管和班长特别监控此类货物;红色标识货物为不合格货物不可领用;2窗帘环产品实行“单单清”制度,所有领出窗帘环货物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并注明当批产品名称、数量、单号以及抽检质量意见,以备巡检员在排产前抽检产品质量。当抽检质量一般时,注明抽检结果;当质量较差时,通知主管和班长;3班长在排产窗帘环产品前,应对当批产品质量做相应了解,并在正式生产前将注意事项明确告之操作员工,亦可同时通知巡检员在巡检过程中重点跟进;4为防止窗帘环产品出现短装、多装、产品质量不稳定、质量标准不统一、包装袋内有杂物等,车间要求窗帘环产品必须全部在流水线进行组装生产(除主管特批外,主管特批时必须对特批后可能产生的质量后果负责);5自2007年12月15日起,所有窗帘环作业必须使用作业指导书,每批货物正式生产前,小组长负责督导悬挂正确的作业指导书,所有操作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内容操作;6 窗帘环产品生产过程中,前工序操作者为上PVC条工位,主要负责产品表面质量合格和单套产品数量正确,对产品表面质量负主要责任。后工序操作者为入袋工序,主要负责单套产品数量准确以及周转防尘工作,对产品数量负主要责任;7 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而操作者不能正确进行判定时,及时询问巡检员或上级,由上级给予明确的质量标准后再生产。若对给予标准存在疑问时,可找主管核实标准,主管给予标准是车间最终质量标准(并不一定是公司最终质量标准,但主管对其给予的判定标准负责。各级管理员若不给予操作者明确质量标准答复或处理意见属于严重管理不作为现象,受到投诉后将会严厉处罚);8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严格按照窗帘环产品不良品处理规定或作业指导书分类。小组长负责在每批货物正式生产前取一个或多个黄色胶框,摆放到该批货物存放所在的地台板上,生产过程中操作者自行分清不良类别后,由小组长统一判定有无混放不良品类别并将不良品放置到该批货物所放地台板的黄色胶框内,同时注明不良原因并签名(签小组长本人姓名)。(员工不得私自将不良品放置到黄框内,违者对所生产的一切后果负责,小组长必须认真核对不良原因再统一放置,违者对混放不良品所产生的翻检工时负责);9 物控员必须每日清点不良品状态,及时退换不良品,(一般以每单货物一次性生产完工后24小时内必须将不良品退回仓库,视情况换回),退料时若发现操作者未按要求将不良品分类或混放不良品,直接找当班班长,由班长负责处理。若退回不良品后仓库无足额数量补回并影响正常生产出货,及时报告主管并填写欠料紧急看板;10 员工做好产品待转序时,由入袋操作者本人(或小组长)填写《产品转序卡》,注明单号,数量和产品名称、操作小组等;填写转序卡后及时通知巡检或班长级以上(含班长)人员对自己所做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检人员在对待转序产品进行抽检后,必须在《产品转序卡》上QC栏签名,并注明抽检结果;11 抽检合格率和检验结果按《包装车间质量行为公约》第16条规定(合格率97%,批次最多允许轻微问题6个以内,超标货物必须全部翻检)执行;12 未经抽检的产品,一律不予以记录计件数据和分数,凡有违规记录数据或分数者,记录人和操作者合并处理;凡发现违规不抽检即签名转序者,严惩不怠;13 凡是未经班长级以上(含班长)人员抽检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转序,任何人使用未经抽检的半成品时,所发生的责任一律有当事人承担;14 抽检人员对经抽检后仍有批量不合格的待转序半成品负责,抽检不合格时,可以责令当事操作者立即返工;15 窝钉工位操作失误或机械故障造成彩卡损坏时,将坏料统一摆放,由班长统一处理,不得私自拔掉彩卡,违者按每张卡扣0.5分出勤分处罚;16 产品正式包装,班长或组长通知巡检员进行首检(生产单号、纸箱PO号、出货目的地、总箱号、各种条码编号、包装方法等),首检合格后签名正式生产,若首检不合格,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生产;任何人组织在首检不合格的情况下生产时,对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17 首检合格后,由检验员取一套样板,注明单号、PO号、生产日期以及其他备注事项,由检验员、班长、组长、主管签名后交由统计员保存此样板,待出货后180日内无客户投诉时,另做处理。凡没有首检合格记录的产品不寓意结算工资;18 任何工序都必须努力保持产品或料件清洁,操作手工工整;19任何操作者对抽检质量有异议时,可直接找主管做最终判定!(经主管判定后的质量标准不得再有异议,主管对判定结果负责!)
窗帘的制作工序也不是很多,先是款式,款式决定着窗帘的效果,再就是要取的风格,一般分中式,欧式,和休闲式三类,再就是颜色,分冷暖中三个色系,还有制作时所要选的面料等等,具体的制作工序你可以去 老大商城 看看,那里有很详细的窗帘制作工序讲解来解答您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