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去年以来,潮州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三旧”改造工作的部署,突出抓好编制规划、宣读政策、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全市共有“三旧”项目用地约138885亩,其中市区44181亩、潮安县65116亩、饶平县29587亩。针对 “三旧”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联度大,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关键环节,全力推进改造工作。
一是抓好宣传发动。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推进“三旧”改造的重大意义和此次推进“三旧”改造的有利条件,激发社会各界对“三旧”改造的关注和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认真组织好相关政策业务的学习培训,并在拟开展改造区域开展专门的普法教育活动,使群众更好了解“三旧”改造的有关政策。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做好解释、说服、教育和动员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改造引发的事态。
二是抓好统筹规划。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抓紧完成“三旧”用地调查摸底工作,并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三旧”用地专项数据库建设,将每宗“三旧”用地列表造册,并在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紧密衔接国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抓好“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明确改造的范围、规模、地块和时序。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三旧”改造范围及其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告,并抓紧启动改造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三旧”改造中涉及的各类历史用地手续在2012年前完成。
三是抓好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引领、属地实施、市场运作、分步推进、各方受益、全面探索、局部试点、结果可控”的工作思路,迅速启动“三旧”改造的试点工作,在现行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三旧”改造的高效模式。每个县、区在今年内确定1到2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并启动试点项目的拆迁、改造工作,力争“三旧”改造工作一年内初见成效,两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作。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调,切实解决好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抓好规范运作。切实做好“三旧”用地的调查和确权登记,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与改造相挂钩,坚决防止搭车补办手续;对补交地价协议方式办理供地手续的,统一操作办法,按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开;对“三旧”改造过程中涉及国家规定的税费应收尽收,确保及时缴纳入库和按规定用途使用。同时,切实加强监管,及时跟踪评估改造效果,对改造中出现的偏差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