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意外去世赔偿金200万,有妻子、两个女儿、然后两个女儿都成家了这笔赔偿金应该怎么分配?

2024-12-11 18:30: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赔偿金是父亲留下的遗产,母亲和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母亲占百分之五十,另百分之五十由两个女儿平均分配。赔偿金是父亲留下的遗产,母亲和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母亲占百分之五十,另百分之五十由两个女儿平均分配。产将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相关法条依据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回答2:

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回答3:

如果他的父亲因为意外去世,赔偿金是200万,妻子两个女儿两个女儿也都成家了,这笔赔偿金,如果没有其他人去分的话,那么妻子应该分100万,其余的100万给两个女儿,每人50万。

回答4:

妻子是第一个拥有分配权的人,其次是两个女儿,还有死者的父母也是有分配权的,按照比例分配就可以了

回答5:

这样看个人了。我觉得妻子应该留100万因为要防老,多留点,以后生病什么的还是要靠自己,不指望女儿。两个女儿各50万,必尽是她们父亲,留点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