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如果你们小区大多数是有房产证的业主,市政府的后勤服务部门应当进行工商登记和物业管理资质登记,否则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是非法经营,市政府又怎么样,大不过省政府或国务院吧,对于收据你没有说清,他们用的是财政局或税务局监制的统一收据还是文化用品市场可以看见的收据,如果是财政局的收据,此物业管理单位是事业单位,开此收据合法,如果是税务局的收据说明此单位是企业单位,是税务局认可的代收代缴的电费,是非涉税项目收费,也是合法的,也是二种收据都可以入账可以通过税务稽查,如果是文化用品市场的收据,你可以投诉到当地税务局或财政局,他们会处罚该事业或企业单位的。
那都是忽悠人的,水电费可能真的没有发票,但是物业费必须有,不然他就是无证经营,物业管理条例要罚款50000-200000,
他这样答复当然不对,你需要发票有权向对方提供。不过对方提供水电费和物业费是二种发票,是不一样的。
没问题啊~不是法人,当然开不了发票~除非市政府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公司什么的~你如果需要发票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