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到什么程度或后果,会算成是家庭暴力?

2024-11-04 07: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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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男人和女人组成一个家庭时,他们应该彼此相爱,履行自己的义务。但近年来,家庭暴力现象屡禁不止,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那么,暴力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一定的家庭暴力的标准呢?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利用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影响受害人的身体,使受害人感到身心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在血缘、婚姻和收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

家庭成员只要使用上述手段,造成伤害后果,即家庭暴力,这与他们被打多少次、打到什么程度没有直接关系。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律原因之一,受害人可以要求家庭暴力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家庭暴力的实施者经常以殴打、责骂、捆绑、冰冻、饥饿、强迫额外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毁灭、折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2: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身体暴力的具体行为: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在离婚诉讼期间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配偶的;由第三者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
精神暴力的具体行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恐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公开带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
性暴力的具体行为: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回答3:

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行为,还有就是殴打、责骂、捆绑、冰冻、饥饿、强迫额外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毁灭、折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回答4:

大概是利用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

回答5:

当男人和女人组成一个家庭时,他们应该彼此相爱,履行自己的义务。但近年来,家庭暴力现象屡禁不止,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