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使用的机器设备计提的折旧能不能税前扣除,为什么?
可以税前扣除
现行税法为列举法,员工食堂费用可列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已在国税函[2009]3号文件中明确,故可以列支福利费;
税法未明确说食堂用机器设备不准计提折旧,且食堂机器设备与直接生产活动无关,但与经营活动是有关的。
新税法规定,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但是以下两项除外:
一是,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是,单独入账的土地。
以前税法所说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比如出借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但是,企业员工食堂使用的机器设备应该与经营活动有关吧,是可以计提折旧的,只是,计提的折旧费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里面的福利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