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建房时妹妹未成年 现在母亲要把房子全部赠予妹妹。我能要求分割房子吗

房子是农村自建的,我和母亲建的,建房前父亲已经去世
2024-11-30 2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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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本身父母的财产作为子女就有直接继承的权利。如果你父亲已经不在的话,你名下已经有法律意义的财产了。只要你父亲过世前没有特别遗嘱 ,那家庭财产按你母亲,子女的份都已经确认在那里了,只不过你母亲还健在,大家还没有明确而已,只是现在你母亲要全部赠予妹妹的话,实质上就是侵犯了你的权益,至少你父亲过世后的那份自然财产分割。

回答2:

如果房子是你和母亲共同建的,此房屋是你和母亲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你母亲只能赠予自己的财产,
你享有的部分房产,她无权赠予,即使赠予,也无效。这里就看你是否享有房子的部分产权了。

回答3:

你好,通过你的描述,你母亲是房屋产权证上的登记人,而且你父亲在建房前已经去世,你母亲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你母亲将其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也是你母亲在行使其处分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你能提供建房时你作为共建人,曾实际出资的事实,那么你与你母亲则应为房屋的共有人,你母亲就无权单方处分了。

回答4:

不可以赠予是指房主的个人意愿,不能来评分的。如果要想改变这个结局,那只能是找自己的母亲商议一下,再没有赠予,之前完成。如果是完成的东西,那只能去找自己的妹妹想你了,看看他是否能够与自己换个房子,毕竟现在的房子是属于妹妹的了,谁是房主谁说了算,就是这个样子。

回答5:

这个赠予属于个人意愿,说白了,就是东西是我的,我想给谁给谁,和当年成不成年无关,纯属个人主观意愿,你还是应该找母亲好好说好好商量,如果她把房子赠予了,你可能真没有能分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