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在小孩子上户口以后马上离婚然后和自己的配偶举办婚礼之后住在一起”。但你需要清楚的是,如果你离婚后和“自己的配偶举办婚礼之后住在一起”而没有与“配偶”依法婚姻登记,充其量只是“非婚同居”,法律上不承认你的“婚姻”,自然也就不会保护你或你配偶的合法权利。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只有在你与配偶依法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向你颁发结婚证书。
据本人对婚姻方面的认知,很少有人“讨厌结婚证”,况且你还“特别讨厌”。虽说不清楚你为何会产生这样的一种心理,但这种心理无疑是被扭曲的。其实在我想来,你并非是“特别讨厌结婚证”,你讨厌的,只是“登记结婚”,讨厌的是你不愿意将自己的婚姻与法律“绑”在一起。
但愿你的配偶别和你的想法一样,要不,她也无法得到法律对其权益的保护。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可以的。
女方可以带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以及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男方的话就还需要加上亲子鉴定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你生活在一个法制国度里,还是一切按法制来治约一下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