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告可在二审时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