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发票丢了怎么办

2024-12-20 07: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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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汽车的发票丢失会导致汽车不能过户,但可以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汽车过户需要:

1、原车主身份证。

2、新车主身份证。

3、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






具体程序为:

一、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

二、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回答2:

是不可以补办的。但是可以让销售方把原发票存根联复印三份并加盖公章,拿其中一份至国税局车购分局(办公室)办理车辆购置税手续,一份至车管所办理入户手续,另一份作为购买车辆的凭证就可以了。

汽车发票的丢失会导致所属车辆不能过户,而且当车辆还处于未上牌照、办理车辆登记证书以及行车证的情况时,是急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修复》进行补办汽车发票的。

补办购车发票的完整流程为:到机动车销售单位找工作人员拿取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且加盖销售单位发票的专用章,然后到销售方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部门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之后销售单位会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关于办理过户手续流程

1、工商管理所相关部门在交易市场设立了办事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若双方达成交易后,可直接到办事处评估勘察,接着由工商管理所开据交易发票,而买家需要缴纳交易固定的过户费用;

2、车管所验车过户则需要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行驶证等相关手续到车管所检测车辆的合法性,办理行驶证变更,此外买家也需要携带相关证件一同到场;

3、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后并不代表二手车的交易就完成了,原车保险的过户是绝不能忽略,以免后期产生许多不必要纠纷。

回答3:

购车发票丢了的解决办法: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4、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下,购车发票只在车辆上户、办理时需要用到。如果是已经上户、上牌的车辆用到购车发票的机会很少,如果是开了好些年的旧车就更用不到,在发票丢失之后也可以选择不补办。

回答4:

是不可以补办的。但是可以让销售方把原发票存根联复印三份并加盖公章,拿其中一份至国税局车购分局(办公室)办理车辆购置税手续,一份至车管所办理入户手续,另一份作为购买车辆的凭证就可以了。

汽车发票的丢失会导致所属车辆不能过户,而且当车辆还处于未上牌照、办理车辆登记证书以及行车证的情况时,是急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修复》进行补办汽车发票的。

补办购车发票的完整流程为:到机动车销售单位找工作人员拿取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且加盖销售单位发票的专用章,然后到销售方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部门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之后销售单位会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关于办理过户手续流程

1.工商管理所相关部门在交易市场设立了办事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若双方达成交易后,可直接到办事处评估勘察,接着由工商管理所开据交易发票,而买家需要缴纳交易固定的过户费用。

2.车管所验车过户则需要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行驶证等相关手续到车管所检测车辆的合法性,办理行驶证变更,此外买家也需要携带相关证件一同到场。

3.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后并不代表二手车的交易就完成了,原车保险的过户是绝不能忽略,以免后期产生许多不必要纠纷。

回答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具体程序为:

一、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

二、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三、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

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

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

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

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

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