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认购书,交了首付,不想买是不行的,购房人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
因为认购书等同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至于你所说的合同没有达成一致,是不存在的,因为现在全国开发商出售房屋的合同都是经过当地房产管理局审定的,是不能修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
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到了这一步,毁约损失是很惨重的,我不相信你的首付能要回来,可以和开发商商量换一套,实在不行就换一套最小的,最便宜的,待交房后找机会卖出,退房几乎没有可能。
既然交了首付,那应该是签了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你应该按照购房合同上面关于违约的一些相规定来处置,一般来讲是在签合同的时候来教书扶不明白你这种情况,为什么是只签认购协议就马上交了首付?一般来讲是签认购协议只交定金而已
我不是知道你是什么省份的,你要是江西南昌的,你可以到我们那个都市频道去投诉。都是频道会派专门的记者去当他们去采访一下。会把你这个事情妥善解决的,要是解决不了这法律程序。对合同签了给你跟当时签签到等于是不一致,这可以毁约不要紧的。他说这是他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