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表兄妹的,属于近亲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与旁系三代结婚属于近亲结婚,这是违法的。生物学上说,近亲结婚会增加疾病孩子的增加,对我国的人口素质不利,特此立法!
以前没有这样的规定,西方以前很多贵族都是家人通婚的。不过说回来,不生孩子不就行了吗。
也许除了我国“明文禁止”(请注意这个词!)不允许‘近亲结婚’外,还没有别的国家这样做。
因为在发达国家的婚姻概念中,婚姻并不是作为“繁育”后代的载体,这与我国强调婚姻为了“优生优育”是很大区别。也就是说,除了直系亲属结婚有乱伦的情况存在而不被允许外(这点是出于社会伦理,而非为了“生孩子”),基本上发达国家,并没有禁止所谓的“近亲结婚”(及其我国特有的“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不许结婚)的规定。
结婚的意义在国外很单纯,就是两人相爱的结果,至于要不要孩子,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那又有人会反问,那表兄妹结婚要孩子岂非会生下弱智?是的,有很大的可能。但因为人口教育的因素,这类科学生理知识已经获得认可普及,并不需要国家通过强制来‘约束’,所以他们的婚姻会对将来是否要孩子做最慎重的考量。
而且据我所知,很多欧洲皇室,至今都延续着近亲结婚,以保证皇室血脉的纯正,比如丹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