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以一起预约考试。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
(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
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