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迁移户口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第一步: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 到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女任意一方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一方村(居)委会证明,到另一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一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一方户口簿, 另一方户口迁移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当事人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当然各省市还有一些具体情况需要确认。
办理夫妻投靠,即可户口迁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以上公安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