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扩展资料: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
三年有效期内必须继续教育一次,拿到继续教育证书,才能下一个三年的延续注册。我08年注册10年继续教育,是接到的通知,学习了6天,然后考试,开卷的,培训完后就拿到继续教育证书了,这是必修课;回来后做作业,邮寄回去,这是选修课。
在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1)二级建造师的注册有效期是三年,三年期满后,若需延续/转注册,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效期内,只需提供一次继续教育证明。(2)继续教育形式多样,如:发表专业论文,参加培训,在外授课或讲座,参与建造师考试阅卷,出版专业书籍,参加网络教育等等。(3)实际操作中,一般由注册单位出钱搞定,建造师本人并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