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100ml。不超过的可以随身携带,超过部分必须托运。
1、旅客应将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凝胶、气溶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 100 毫升(ml)的容器内携带。对于容积超过 100 毫升(ml)的容器,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交运;
2、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 1 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交运;
3、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应经过安检,并向安检人员出示证明。自行购买的液态药品,应装在100ml 容器内,装在透明塑料袋中;
4、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
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100元(国际航线30美金)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时,可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具体需求请在办理行李托运时向值机柜台工作人员提出。
温馨提示:请不要将携带的金、银、珠宝、首饰、货币、有价证券、文件、合同等贵重物品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扩展资料:
当您携带手机、手提电脑、摄像机等含锂电池电子设备乘机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运输法规文件及民航主管当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要求,请遵守以下乘机安全提示:
一、请谨记:
禁止携带已损坏的或召回的锂电池;
禁止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或标识不清的锂电池或充电宝;
请购买正规锂电池或充电宝!
二、备用锂电池和充电宝
禁止将备用电池和充电宝放入托运行李,请放入手提行李。
充电宝在飞行时应全程处于关闭状态。禁止在飞机上使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禁止在飞机上对充电宝充电,禁止开启充电宝的其他功能。
参考资料:液态物品-中国南方航空公司
1、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收开瓶检查。
2、如果超过100毫升就需要托运,托运的最大容积是1000毫升,也就是1升。
3、所有液体产品都需要装进一个1000ml容量,带拉锁的透明袋子里,并且每位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个上飞机。
扩展资料
规定
1. 托运货物时应检查托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写货物托运书,明确是否保险,是否填写声明价 值,并由托运人接货人双方签字或盖章。
2. 托运人对托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托运政府限制运输及需要向公安,检疫等政府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货物,应随附有效证明。
4. 运输条件不同或性质相互对立的货物,应分别办理托运手续。
5. 货物包装应适合航空运输的要求,严禁用草袋包装和草绳捆扎。
货物重量和体积
1. 货物的重量按毛重,单位为公斤,不到一公斤的四舍五入。
2. 贵重物品的重量按实际毛重计,计量单位为0.1公斤。
3. 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计算。
4. 非宽体飞机承运的货物,每件体积不超过40*60*100厘米,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
5. 每件超大超重的货物,应先向总调报告,以征得同意方可承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航空托运
飞机上随身携带的化妆品限制是100ml,超过了必须托运。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
国内航班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扩展资料
《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中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旅客可将其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置或者暂存处理;属于经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批准后才能作为随身行李物品或者托运行李运输的特殊物品,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向旅客通告特殊物品目录及批准程序,并与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机构明确特殊物品批准和信息传递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收开瓶检查。如果超过100毫升就需要托运,托运的最大容积是1000毫升,也就是1升。
所有液体产品都需要装进一个1000ml容量,带拉锁的透明袋子里,并且每位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个上飞机。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1、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单件不得超过100 毫升,总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2、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3、有婴儿随行的旅客,不要携带液态乳制品,请自带奶粉,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要的液态药品(携带飞机上使用的量),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4、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 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关于托运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
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第三十八条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
参考资料:春秋航空——常见特殊行李运输提示 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收开瓶检查。
如果超过100毫升就需要托运,托运的最大容积是1000毫升,也就是1升。
所有液体产品都需要装进一个1000ml容量,带拉锁的透明袋子里,并且每位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个上飞机。
扩展资料:
飞机对液体物品的规定: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 (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
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参考资料:中国民航局-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