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其区别主要表现在: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3、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两者的指向性是完全不一样的,终止劳动合同是单位和劳动者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同存续期间终止合同,因此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1)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具体的区别如下:
第一、终止劳动合同具体来说是劳动合同期满后执行的合同规定,属于自然结束合同,因此终止劳动合同属于正常合同结束之后的合同行为。
第二、终止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的一切工作待遇结束。同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法享有一切养老保险范围内的合法待遇。
第三、劳动者不幸死亡以后,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以及人民法院宣告劳动者失踪的话,也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范畴。
第四、用人单位因为经营方面的问题,依法宣告破产,或者是用人单位因为某些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责令关闭和撤销,包括用人单位因为其他原因造成集体的解散等,也属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范畴。
第五、解除劳动合同则跟终止劳动合同完全不一样,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劳动合同还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结束和本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还有一种情况是劳动者所在的单位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以及双方协商达成意向,解除劳动合同都属于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跟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十八条、十九条(2),说的简单一些就是排除个别原因比如劳动者意外死亡或者失踪,以及劳动者所在的企业和单位破产等情况。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单位或者劳动者不续订就是终止劳动合同,没到期有人提出辞职或者单位解聘的情况,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两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很好区分不同点!
引用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