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的画线没有及时更新是一个问题,但并不构成规划局和道路所属管理部门对车主的侵权,因为很早道路管理法规就写明了机动车停车位是否合法主要看道路是否有蓝色停车标志牌P和停车表,如果没有这个标志,画线是视为无效的,在法律上这个被认定为常识,如果你停的地方没有停车标志,是很难维权的,过错会被视为是你自己造成,如果有的话,可以就相关问题想规划局和道路所属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但是否成功就是另一回事了
去找相关部门
您好: 已转交巡警大队解释。 尹建伟 20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