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1、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盖用地单位印章;
2、出示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原件(立项批复),提供复印件1份;
3、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
4、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此材料可自愿委托我局测绘院测绘)。
其它材料
1、拟建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单位的用地协议书1份;
2、工业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评估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核意见各1份(指污染工业);
3、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编制的总平面图1份;
4、自有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性质的,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5、以拍卖招标方式取得土地的,出示市国土局的中标通知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我局指定的其它图件。
二、审批时限 (指正常工作日) 10天。
三、我局批复给建设单位的文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2、用地红线图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