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企业经常会发生销售商品后,对方客户不开票的情况;既然未公司未开票,可以不纳税;现在是客户已把货款汇入你公司银行账户内,可以以老板与客户的往来借款来入账,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
1、银行收到客户汇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XXX
2、次日,可以以现金方式支付这笔借款,开具付款单及客户签章;
借:其他应收款-XXX
贷: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五、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六、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收款
客户不管他要不要发票,也不管是交现金还是将款打入公司账户,都应该按税法要求缴纳税款。否则,一旦被 税务机关查到,是要被重罚的。
不管开不开发票,只要这笔钱作为公司的收入记账了,就需要缴税。
既然没有开票 ,就不会记入到金税卡(IC卡),就不会交税了,但款已打入公司账户 ,要看你如何记账了。
营业收入要交营业税。是否为营业收入款项,只要是因提供服务而收到对方支付的对价款,则不论是否开具发票,均为营业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