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的兰西县,设县时以其位居呼兰河以西得名。清代,属呼兰城守尉辖地,1879年(清光绪五年)隶属呼兰副都统管辖。清末,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廷批准,于呼兰河西双庙子设置兰西县,隶属呼兰府。遂即委官试署,同年9月20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知县寿长启用关防。中华民国成立后,由黑龙江省管辖。1914年6月,隶属绥兰道。1929年2月,撤销道制,由黑龙江省直辖。时为二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松江省管辖。1946年 8月,划归黑龙江省。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第三专区管辖。同年9月,黑嫩两省分开后,仍由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5年6月,松花江专区改称绥化专区,兰西县隶属绥化专区管辖。 1992年,兰西县位于黑龙江省中西部,松嫩平原东部。东与绥化市交界,东南与呼兰县毗邻,西与肇东市和安达市接壤,北与青冈县、望奎县相连。全县总面积2489.5平方公里。全县共辖18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6.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07万人;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5%。县政府驻地兰西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