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市送购物卡做分录:
借: 营业费用
贷:预收账款
2、9月份该超市销售商品共计50万元存入银行,共赠送购物卡500元,该月商品差价率为10%。 会计分录:
1、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
2、 借:营业费用 500
贷:预收账款 500
3、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0
贷:库存商品 500000
4、借:商品进销差价 5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50000
9月份该超市应缴纳的增值税=500000÷(1+4%)×4%=19230.77元 应缴纳的营业税=500×5%=25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19230.77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9230.77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5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5
按照可以报销的原始发票的费用内容入账,如没有合规的发票,可记入“营业为支出--捐赠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
有单据的话,计入营业外支出(视同捐赠),没有单据,只好不入账了
没有原始凭证不能计入会计分录或者是想办法计入员工福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