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除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文件明确规定免税的之外,其他都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交企业所得税。 新税法实施条例中有类似规定。 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