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的工本费是80元,还有其他税费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初次1%-1.5%,非首次2%;
4、交易费3/平方;
5、维修基金按房价的2%缴纳。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办理商品房房产证的时候要交纳登记费、税费、交易手续费三项费用。
(一)登记费:住房所有权登记费每套收取80元;
(二)税费: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纳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如果是144平米以下的房子,契税是1%(首次购买普通住宅或享受政府补贴0.5%,具体情况各地略有不同,按当地政策执行),如果是144平米以上的房子,契税是3%;维修基金多为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可能另有调整,按最新的规定来执行)。
(三)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承担;
登记费和交易手续费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交纳给房管局。契税是交纳给财政部门。以上费用为买方承担。
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