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签定之日起下月承担双倍工资风险。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则视为已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这些规定,你可以视为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得承担经济补偿。同时主张自用工之日起下月的双倍工资(也就是11个月)。
去仲裁,至少可以要求以上两项(同时相关社保也可以一并提出).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本人以多年仲裁经验简单分析一下你的问题:
1、不管在不在上班,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内的权利都可以主张。
2、关键是看你本人的意思还想不想继续干,不想继续干了就果断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3、建议你向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因为仲裁时效是一年,监察的时效是两年。仲裁时效快过了。
4、主张什么?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补缴社保;
(3)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可能还有其他的权益可以主张的
应该已经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了。可以收集公司给你的工资单之类证据,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