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的几个问题

2025-01-08 06:05:3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基本没有问题,因为有人员受伤,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事故一般程序,不当场划分责任是对的。但是程序上有瑕疵,因为如果扣车,按规定是应当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单的。保险没有问题。
2、这个没有关系。
3、你没有义务垫付医药费,最好也不要无原则垫付医药费,等对方治疗完成后一并赔偿最好。如果对方不好说话,可以直接让对方在治疗完成后起诉,这样反而简单。
4、一般是需要你垫付修理费然后再理赔的。修理前最好打保险公司过来定损再修。如果车辆是全险,保险公司基本能全包,不要寄希望于按责任分担,你超车发生事故,基本可以肯定是全责,对方无牌无证按无牌无证处理,一般不作为事故认定因素。
5、保险要等到结案才会一并赔偿。
6、定损了以后保险公司会按定损赔偿,合同你可以复印保留。

回答2:

1、流程没有问题,这种事故的认定一般都是现场勘察后,回头认定责任划分,保险公司要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情况进行理赔。
2、应该没什么问题,毕竟你方和汽车证件手续都齐全,租赁合同双方和车辆租赁关系是确定的。
3、建议先与交警沟通后再觉得是否继续打款。毕竟因你超车发生事故,对方也有违章(无证、醉驾、不戴头盔),理论上应该双方均责,也就是说你出一半的钱就够了。
4、一般情况下应先垫付修车,修车后保险公司按责任分担。建议先与保险公司沟通后修车。
5、保险要等到出责任书后和对方的理赔一起赔偿。
6、后面的保险还会认账,建议还车前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
总之,加强沟通,与交警沟通争取公正处理,减轻责任;加强与车主沟通,配合你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确保合理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