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可提高扣除费用额度   按规定,业务招

2025-01-25 12:32:39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业务招待费若按发生额150万的60%扣除,则超过了税法规定的销售收入的5%,根据孰低原则,只能扣除40万元(8000 万元>5%)。企业发生的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共1250万元,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两者取其低故只能扣除1200万元。该企业总计应纳税所得额为260万元(100万元+110
万元+50万元)。企业应纳所得税65万元(260 万元X25%)。
若维思集团将其下设的销售部门注册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先将产品以75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800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
售,维思集团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90 万元和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900万元、350万元。假设维思集团的税前利润为40万
元,销售公司的税前利润为60万元。两企业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维思集团当年业务招待费可扣除37. 5万元(7500万元X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发生900万元,未超过销售收入的15%。则维思集团合计应.
纳税所得额为92. 5万元(40 万元+90万元-37.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3.125万元(92. 5万元> 25%)。
销售公司当年业务招待费可扣除36万元,未超过销售收入的5%o;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发生350万元,未超过销售收入的15%。则销售公司合计
应纳税所得额为84万元(60 万元+2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1万元(84万元X 25%)。
因此,则整个利益集团总共应纳企业所得税为44. 125万元(23. 125万元+21万元),相较与纳税筹划前节省所得税20. 875万元(65 万元- - 44. 12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