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法院执行厅在被告人未还清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结案吗?

2024-11-02 11:51:2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执行中止结案: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案件的争议标的物,需等审理完毕确认权属;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裁决的;执行仲裁裁决时,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不予执行。这四中情况下法院可以以执行中止结案。一下五种情况执行终结: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自然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育费的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因为执行终结了,法院当然要结案。不知你问的是什么情况,你是说对方没还清钱,法院不执行了吗?如果这样的话你只要证明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如果在判决的还债期间内没有还清,对方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但是如果法院不给你执行,你也没办法,要么和对方和解,要么对法院受理你的执行申请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回答2:

6个月没有结果就可以,当事人发现财产线索可以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