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各镇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70%;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全县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5%;在乡老复员军人优待标准为各镇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5%。其他抚恤对象各镇也要给予适当优待。提高后的新标准从2002年第四季度起执行。从部队还半个月复原的时候给1200差不多你自己算算看…
我有三万!
这要看那地方了
我家是1万一年!
拳头有多大钱就有多少。